日前,裁判文書網的一則判決文書顯示,廈門美圖網科技有限公司申請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meitu”商標駁回復審決定,但被法院駁回。美圖方面表示,被駁回的是第45類,申請該類目主要用于防御性保護,并不涉及目前美圖業務,此駁回不影響美圖正常經營。律師表示,商標注冊針對的是“個案比對原則”,因此此前二者在手機方面的商標注冊不具有可比性。
美圖
申請“meitu”商標被拒
為了申請45類防御性保護類商標,美圖從2017年就開始在第45類申請注冊“meitu”。2017年5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該商標與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6月26日申請的“MEIZU”商標(核定使用服務:第45類)在字母構成、呼叫發音等方面相近,僅在個別字母和字母大小寫方面存在不同,整體上不存在顯著差異,容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為由拒絕了美圖公司的商標注冊請求。
不過,美圖并未放棄。2019年4月,美圖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美圖方面認為,“meitu”與“MEIZU”在含義、呼叫及整體視覺效果方面差異顯著,不構成近似商標,依法應當予以核準注冊。不過最終,美圖依然敗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meitu”和“MEIZU” 在字母構成、呼叫發音等方面相近,僅在個別字母和字母大小寫方面存在不同,整體上不存在顯著差異,容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此后,美圖依舊不服,向法院申請撤銷“meitu”商標駁回復審決定。今年8月5日,裁判文書網的行政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了這一請求。
法院
45類商標類目下駁回美圖申請
美圖方面回應該事件表示,關于“meitu”商標駁回復審決定被法院駁回一案,被駁回的是第45類,廈門美圖網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該類目主要用于防御性保護,并不涉及目前美圖業務,此駁回不影響美圖正常經營。
眾多含有“meitu”和“MEIZU”的相關商標已經被核準注冊,且兩商標均能共存于市場中,那么,為何手機方面不存在侵權,而在防御性保護商標方面卻存在侵權呢?美圖認為,“meitu”經過長期大量使用已經具有較大影響力,消費者已能夠將美圖和“meitu”商標一一對應,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
法院方面認為,商標授權審查因個案事實情況不同可能結論各異,美圖公司關于其他商標獲準注冊的情況,并非本案訴爭商標獲準注冊的當然依據。美圖的相關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律師
同一類目商標前后者不能相近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我國商標法有規定,申請注冊商標,不能跟之前注冊的,以及之前申請注冊的,在同一種類上的商標有近似。“meitu”和“MEIZU”的確大部分字母都一樣,因此認為近似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而且魅族已經早一步進行了45類的注冊,“在后的和在前的近似,申請在后的和在前的近似,法院考慮的是這個原則”。
他還表示,在手機等其他領域方面,因為商標注冊針對的是“個案比對原則”,也就是針對個案說個案,不會考慮其他案件,因此不具有參考性。(記者 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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