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訊(記者 孫運曉)山東省巨野縣太平鎮白李村李先生向中國新報記者反映,位于該村的一家企業,在未取得手續的情況下,修建廠房,并投入使用。據了解,該土地多年前被太平鎮政府租賃,以甲方的名義,向企業發出“邀請”。該土地使用已是第三家企業了,前兩家因各種原因已停止。據反映人說法,第三家企業村民曾反映存在污染情況,目前停產一個月之久。因記者未得到官方準確回復,反映人說,2019年10月份廠房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是否存在生產尚未明確。因丙方(企業方)多次更換,村民欲解除合同。該項目是否存在所反映的未批先建?
據反映人提供土地租用合同書資料顯示,甲方為太平鎮政府,乙方為個人,丙方為企業。于2009年12月9日簽署,使用年限為30年。而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如果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必須征得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該土地是否進行過變更?
5月5日,當地村民告知記者,項目目前是未生產狀態。
據信源人處獲悉,目前該項目的主體公司為菏澤市牡丹區牧原農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原公司),經營范圍為:畜禽養殖及銷售;良種繁育;糧食購銷;飼料加工銷售;豬糞處理。
在2020年2月13日,村民曾將問題反映至“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并得到了太平鎮政府的調查回復稱,項目名稱為菏澤市牡丹區牧原農牧有限公司牡丹區牧原車輛清洗中心。該項目于2019年7月25日進行了網上備案,該項目于2020年1月建成,至今尚未投入生產。(源引自“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而反映人給的回復是,不滿意,沒有得到解決。
因回復與反映人所述不一。 5月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致電巨野縣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記錄下內容。5月7日,記者再次致電,求證該項目是否未批先建?是否生產?對方婉拒采訪。
5月7日,根據“企查查”牧原公司登記信息,記者致電該聯系人,但手機已暫停服務。
山東君正義律師事務所張凱律師表示:如若企業存在未批先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等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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